劳动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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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 24日 星期二

维护群众权益的劳动法典


今天,我国人民的劳动生活由劳动法典这样一个真正维护好劳动群众权益的法律来保证。

祖国解放后,在我国制定新的民主劳动法的问题,成为了为给参加新朝鲜建设事业的我国人民保障真正劳动生活的重要要求。

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将早在抗日革命斗争时期提出的废除奴隶劳动、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改善劳动条件等问题逐一落实到位。

金日成同志亲自拟定劳动法令的各条款,并指示通过全民讨论征求对草案的意见。

全体人民纷纷表示,该草案全面正确反映他们对民主劳动生活的志向和要求,对此完全支持和赞同,并要求宣布相关法令。

金日成同志代表全体人民的一致意见,于1946年6月24日发布了历史性的劳动法令。

劳动法令的颁布是意义重大的社会变革,它第一个为让长期受尽剥削和苦难的我国人民享受自主而创造性的劳动生活提供了法律制度。

根据法令,工人、职员全面得到保障八小时工作制等对劳动和休息的民主权利。

后来,金日成同志拟定并颁布《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劳动法》,从法律上进一步巩固了我国社会主义劳动制度。

目前,我国劳动群众享受国家提供的对劳动的权利、带薪休假制度、国家负担静养和休养制度、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和劳动保障制度等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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