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举行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二次会议
第十四届朝鲜最高人民会议第二次会议29日在万寿台议事堂举行。 最高人民会议议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决定了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第二次会议议题: 修改《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的部分内容 组织问题 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崔龙海议员就第一个议题作报告时指出,本届最高人民会议为了缔造在 社会主义宪法获得通过到今天的漫长期间,在 崔龙海议员指出,在社会主义宪法第六章《国家机构》中部分修改和补充有关国家机关的权能的问题。 崔龙海议员说,就有关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委员长的法律地位和权能,用新的条文规定,根据全体朝鲜人民的一致意志,在最高人民会议选举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委员长,而不选举为最高人民会议议员的内容,从而在法律上规定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委员长是根据全体朝鲜人民的一致意志和心愿被选出的名副其实的朝鲜党、国家和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者。 就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委员长的任务和权限,新补充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委员长颁布最高人民会议法令、国务委员会重要政令和决定;任命或召回驻海外的外交代表的内容。 由此,代表我们国家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委员长的法律地位进一步得到巩固, 监督并部署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委员长命令、国务委员会政令、决定和指示执行情况的内容等国务委员会任务和权限被修补,从而作为实现 崔龙海议员还提及,有关修补并梳理规定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的任务和权限、最高人民会议权限的部分内容等社会主义宪法修正案的基本内容。 崔龙海议员说,此次将修补的社会主义宪法切实保障 会议一致通过了朝鲜最高人民会议法令《关于修改〈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主义宪法〉的部分内容》。 会议还讨论了第二个议题。 受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的委托,免去金永大议员的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副委员长职务,补选朝鲜社会民主党中央委员长朴勇一议员为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副委员长。 还补选平安北道人民委员会委员长张世哲议员为最高人民会议法制委员会委员。 根据内阁总理的提议,新任命孙英训为内阁事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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